业主起诉认为出卖人有关引进深圳实验学校的宣传构成要约,应视为合同内容,要求出卖人承担未能引进深圳实验学校的违约责任,赔偿业主经济损失。法院认为出卖人已采取合理方式提请买受人注意免除或限制出卖人责任的条款,不应当认定为合同内容。
2020-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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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南山区教育局和深圳市南山外国语学校(集团)对本院的复函,涉案房屋的学位处于“未锁定”状态,可以用于申请学位。因此,被告关于涉案房屋学位无法使用的抗辩,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
2020-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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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部门对建设资金的审计是国家对建设单位基本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不影响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的合同效力及履行。双方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工程款的支付方式,20%的工程款在审计之后再行给付,现时间条件尚未成就,故被告应给付原告其余80%的工程款。
2020-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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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某B网络游戏有限公司开展的职业技能培训业务,是需要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的项目,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与他人签订《培训协议》,存在重大瑕疵。故负有返还部分资金的义务。
2020-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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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案涉合同不仅约定课程,还约定了学习时间,且某B中心在合同中并未对学员培训后的英语水平一定会达到某一程度做出承诺,故不能片面认为培训费用与课程级别相对应。现李某A履行合同过程中违约,其要求解除合同,退还未完成课程部分的培训费用的诉讼请求,本院碍难支持。
2020-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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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认为,深圳某B外国语学校组织考试选拔录取学生的行为系招录学生的教育政策实施行为,并非单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韩某A1因参加考试未被录取而要求深圳某B外国语学校对其重新录取而引发的纠纷,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
2020-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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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桂阳县教育局根据桂政办发〔2014〕34号文件作出桂教决字〔2018〕06号追缴决定,责令被执行人退回违规领取的生活困难补助费540元,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并已发生法律效力。法院裁定准予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人桂阳县教育局桂教决字〔2018〕06号追缴决定。
2020-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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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理后法院认为,被告根据1998年山东省各局委联合下发的通知精神从符合条件的民办教师中选招公办教师,应是国家落实民办教师待遇的政策性问题,因原告不符合选招条件,未能从民办转公办,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最后法院予以驳回起诉。
2020-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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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湟川中学关于李XX的处分决定在实质上并无不当,但其工作方法确实存在简单、草率、不规范的问题,也违反了其自行制定的工作要求。故湟川中学违反工作程序的处分行为与李XX的死亡具有一定的因果关系。故二审法院改判令其承担20%的赔偿责任。
2020-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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