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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替人理财,亏损后拒不按合同赔付
事情要从三年前一起民间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说起。
2015年,纪平接受包丹委托,通过证券账户替其理财。一年后,150万元的本金亏损过半。根据合同约定,纪平应当赔付包丹100万余元。然而纪平始终拒绝还款。
包丹催讨无果,一气之下将纪平告上法庭。2017年6月,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嘉定法院)一审判决纪平偿付包丹经济损失109万元,并偿付逾期付款的银行利息损失。判决生效后,纪平仍旧没有履行还款。
此时的包丹正遭遇另一场催债,本想着纪平的还款能够拿来垫一垫,可等来的还是一场空。心急如焚的她向嘉定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8年1月23日,上海嘉定法院于执行立案后,第一时间向纪平发放了执行通知书与报告财产令。2月8日,纪平被纳入失信人名单,并被限制高消费。
在此期间,执行法官罗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发现,除了现任妻子宁源名下的一辆长城牌汽车外,纪平夫妻俩再没有存款、股票、房产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纪平更是再三哭穷,表示自己没有工作和收入来源,根本不具备偿还能力
声称没钱,两个儿子却就读高收费学校
缺少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法院将依法暂缓执行,进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就在执行工作陷入僵局时,事情出现了转机。
2018年6月,申请人包丹向罗法官提交了一份来自教育局的证明。证明显示,纪平的两个儿子就读于上海市区域内一家高收费私立学校——上海帕丁顿双语学校。
谈及上海帕丁顿双语学校,当地人都熟悉得很。近年来,这所学校仅小学一年级一学期的学费就高达两万元。即便如此,一批家长仍然不惜斥巨资将孩子送到该校就读。
“失信被执行人能够让子女读这样的学校,说明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在法院发布限制消费令后,他们拒绝履行判决义务,又不安排小孩转学,这严重违反了限制高消费令,法院必须制止!”罗法官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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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限高令被拘留15天,两个儿子不得不转学
2018年7月3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上海嘉定法院对被执行人纪平予以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处罚。与此同时,纪平两个就读上海帕丁顿双语学校的儿子不得不中途转学。
纪平花重金送孩子去私立学校,接受国际化教育的行为本没有错,但是一边欠着债务人的钱,一边却用这些钱进行高消费并且享受着高消费带来的优质服务。这样的行为,违反了限制高消费令中限制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的规定,不仅不能给孩子带来好的教育,反而会给孩子的生活和心理造成不良影响。
唉,因为自己的行为,
让孩子背了锅
这下后悔了吧!
也希望这件事能让老赖们以此为戒
回头是岸!
来源:新闻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