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一小学生痴迷买“盲盒”,家长要求商家退还大额消费

2021-08-28 07:44:01 阅读
近日,金山法院亭林法庭与亭林市场监管所联合成立的“亭林镇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室”成功化解了一起未成年人购盲盒卡片的消费纠纷……
  盲盒精准切入年轻消费者市场,以抽彩式销售方式增加了消费的未知性、惊喜感,更是点燃了无数未成年消费者的消费热情。然而盲盒经济过度商业化的背后还隐藏着未成年人大额消费等潜在风险,也引发广大家长对“乱花钱”造成的损失谁承担的关注。
  近日,金山法院亭林法庭与亭林市场监管所联合成立的“亭林镇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室”成功化解了一起未成年人购盲盒卡片的消费纠纷……
深圳盲盒律师
图说:奥特曼盲盒卡片。金山法院供图(下同)
  【案情回顾】
  少年痴迷购盲盒 一掷千金只为求得“稀有款”
  小王今年刚满11岁,平时一大爱好就是观看奥特曼影片外加收集游戏卡片,一张价值几元至十几元不等游戏卡并不会造成经济负担,直到有一天小王逛文具店发现游戏卡竟然也出盲盒了!只能“凭手气”购买的不确定性给了小王一定的刺激体验,无限放大了收集游戏卡的乐趣,抽到稀有的隐藏款会被朋友当做“欧皇”,感觉特别有面子。不知不觉,暑假尚未过半,小王就已花掉三千多元买了上千张盲盒卡片,直到被母亲张女士发现……
  未成年人大额消费 “乱花钱”损失谁来承担
  得知小王购卡花费三千多元,张女士火冒三丈找来商家沟通退款。
  张女士:我儿子还未成年,三千多元属于大额消费,你应当给我退款。
  商家:涉案卡片并非我店内独家销售,小王在我店内少量多次共计消费一千元。
  张女士:一千元也不是小数目,你作为商家理应注意未成年人的大额消费。
  商家:我已经向其询问过钱款来源,小王告知是压岁钱,我已尽到注意义务。再者商品系盲盒,一旦开启无法再次销售。恕我无法退款。
  双方多次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张女士无奈之下求助于“亭林镇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室”。
  工作室耐心调解 商家同意退还盈利部分
  接到求助,工作室的法官和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开展联合调解。通过向双方耐心解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民法典》中关于未成年人消费的法律规定,双方达成初步调解意向。考虑到涉案商品系盲盒,开启后无再次销售价值,法官向商家建议退还其盈利部分后由张女士自行出售,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场履行完毕。
深圳学生维权律师
图说:调解现场
  【法官说法】
  1、盲盒经济背后的消费陷阱
  购买“盲盒”属于引导性质的消费模式,未成年人自控能力较薄弱,不仅会对未成年人的消费观、价值观产生不良影响,甚至会直接改变其品格塑造。盲盒经济背后还存在过度营销、虚假宣传等诸多问题。目前虽然没有法律法规直接禁止此类销售模式,但其营销模式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盲”,盲盒或影响消费者知情权:盲盒由普通款和隐藏款组成,消费者能否获得数随机事件,但大部分盲盒没有标示隐藏款抽取概率,影响消费者知情权,且盲盒企业可能通过控制投放量刺激未成年消费者反复购买,滋生畸形消费。
  “赌”,盲盒中的博彩属性:消费者无法直接观察商品的外形、质量等属性,盲盒中产品存在极大的不确定性,消费者因此产生较强的期待感,尤其是对自控能力弱的未成年人,这种期待感会使其逐步“成瘾”,将其推向不利的交易地位,诱导未成年人过度消费,甚至影响其正确的价值观。
  2、未成年人消费行为应分情形予以效力限制
  未成年人虽然对外界有一定的判断能力,但受年龄和智力因素影响,其判断能力相对较弱,易受外界干扰或存在较为明显的局限性,因此未成年人消费需要法律特别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实施之后未成年人消费行为效力可依据年龄分为如下三类:①X<8:根据《民法典》第20条、21条,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故该年龄段未成年人实施的消费行为应属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如给他人造成损害,由监护人承担相应民事责任。②8≤X<18:根据《民法典》第19条、22条未满18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可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除纯获利益的或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外,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经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后方为有效。故,该年龄段未成年人一次性大额消费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买卖合同,经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后才属有效,反之属无效。③特殊16≤X<18:根据《民法典》第18条,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故符合本条收入来源条件的16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签订的大额消费合同,应属有效,反之属效力待定。
  3、未成年人“大额消费”究竟多少才算“大”?
  实践中诸多案件争议焦点在于未成年人大额消费中金额认定,对于多少金额内消费属于与未成年人年龄、智力、认知相符合,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也无统一评判标准。可以本地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为衡量未成年人消费属一般性消费或普通生活用品消费,以及是否超出其可独立实施的交易金额。此外,也可参考未成年人实际年龄、日常消费水平、零花钱及家庭收入综合判断。
  4、商家在未成年人消费行为中的合理审慎注意义务
  在消费过程中商家应负有合理审慎的注意义务,例如对交易对象年龄、钱款来源的合理判断,如在消费过程中未成年人没有故意隐瞒年龄或提供虚假信息,商家在明知是未成年人的情况下,仍然进行与未成年人年龄、智力和认知不相符的交易行为,那么相关损失应当由商家自行承担。
  5、未成年人大额消费,家长应该怎么举证?
  如未成年人进行线下消费,则应提供该未成年人的年龄证明材料及所购商品、消费记录、转账记录等基本凭证。如未成年人系以家长账户进行网上购物,则应举证家长在该消费时间段不具备消费可能性的证据,以及消费协商中符合未成年人语言表达特点的聊天记录作为证据。
  【法官有话说】
  从“玩具盲盒”到“文具盲盒”,盲盒经济对未成年人消费之影响愈加深重,其带有博彩性质的消费让部分未成年人为追求刺激体验而导致购买成瘾,不仅导致未成年人消费观念畸形还有损其人格塑成。暑假已然过半,缺少了校园师资监督,家长在日常生活中更应以身作则引导孩子树立正确消费观,不冲动消费、不超前消费、不超标消费,充分尽到监护职责,管理好家庭财产,对孩子零花钱适当把关,对避免未成年人大额消费尽到合理审慎的注意义务。
  通讯员 李晓婷 新民晚报记者 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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