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教育律师实务专题

分享提供深圳教育律师办理教育领域各类法律实务经验技巧。

首页 > 标签 > 买卖学位 >

买卖学位


——标签下共聚合 1 条相关信息——
  • “钞能力”入学失灵,需警惕“学托”陷阱

    “钞能力”入学失灵,需警惕“学托”陷阱
    原告请托被告帮助其孩子入学指定学校,并支付30000元作为请托款项,原告的请托行为无疑扰乱了社会公平秩序,法院应当对其行为进行否定。但原告作为母亲,请托他人帮助其孩子入学,且在未入学的情况下,后按规定入学其他学校,其行为并未对社会秩序造成严重破坏,其请托行为违法程度较低。综合考虑后,法院认为否定其返还请求权有失公平,故在对其请托行为进行否定性评价后,支持了其请托款返还请求权。

关于律师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深圳教育律师

邓杰律师

深圳教育律所

炜衡律所

邓杰律师,法律硕士,执业于北京市炜衡(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为14403201810022100。邓杰律师现(或曾)兼任深圳市人民政府听证员、深圳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法律类),曾担任深圳市某区政府部门公职律师、深圳市某区公办学校高级教师、建设工程定标专家、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员。在深圳教育、建筑工务、政府采购和纪检监察等政府系统工作多年,十分熟悉政府办事程序和学校教育管理工作,较为擅长处理学校、教师、学生,以及校外社会教育培训机构各类典型法律纠纷,具备丰富的教育培训领域各类法律实务经验,能有效化解各类教育矛盾和高效维护委托人各类合法权益。

专业

深耕厚积聚焦专注

尽责

全力办理委托事项

务实

扎实维护合法权益

中国教育法务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26 cnedula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建站由法脉网提供,点击购买同款网站
本站地图

扫一扫,存名片

深圳教育律师名片

律师名片

QQ扫一扫

深圳教育律师qq

QQ咨询

微信扫一扫

深圳教育律师微信

微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