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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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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 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教政法〔2019〕11号)及答记者问

    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  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教政法〔2019〕11号)及答记者问
    2019年6月25日,为完善学校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机制,形成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多元参与、部门协作的工作格局,为学校(含幼儿园)办学安全托底,解决学校后顾之忧,维护老师和学校应有的尊严,保护学生生命安全,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 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为此,教育部政策法规司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 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 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教政法〔2019〕11号)及答记者问

    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  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教政法〔2019〕11号)及答记者问
    2019年6月25日,为完善学校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机制,形成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多元参与、部门协作的工作格局,为学校(含幼儿园)办学安全托底,解决学校后顾之忧,维护老师和学校应有的尊严,保护学生生命安全,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 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为此,教育部政策法规司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理“校闹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理“校闹”
    教育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等五部门近日共同发布《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明确了8种“校闹”行为,要求建立多部门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健全学校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置机制,依法打击“校闹”行为。《意见》是通过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理“校闹”的有益尝试和积极实践。
  • 校闹”行为,往往是家长的不负责任,最终伤害的是自己的孩子!

    “校闹”行为,往往是家长的不负责任,最终伤害的是自己的孩子!
    一般来说,“校闹”来自于家长认为老师对孩子有责打、处罚等行为,家长认为自己孩子受到了不公待遇,在严重的护犊子的心理之下,要向学校和老师“讨公道”,其实往往是蛮不讲理要老师“付出代价”,这其实是家长对孩子的不负责任,最终,受到伤害的,往往是孩子。
  • 校闹”行为,往往是家长的不负责任,最终伤害的是自己的孩子!

    “校闹”行为,往往是家长的不负责任,最终伤害的是自己的孩子!
    一般来说,“校闹”来自于家长认为老师对孩子有责打、处罚等行为,家长认为自己孩子受到了不公待遇,在严重的护犊子的心理之下,要向学校和老师“讨公道”,其实往往是蛮不讲理要老师“付出代价”,这其实是家长对孩子的不负责任,最终,受到伤害的,往往是孩子。

关于律师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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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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炜衡律所

邓杰律师,法律硕士,执业于北京市炜衡(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为14403201810022100。邓杰律师现(或曾)兼任深圳市人民政府听证员、深圳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法律类),曾担任深圳市某区政府部门公职律师、深圳市某区公办学校高级教师、建设工程定标专家、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员。在深圳教育、建筑工务、政府采购和纪检监察等政府系统工作多年,十分熟悉政府办事程序和学校教育管理工作,较为擅长处理学校、教师、学生,以及校外社会教育培训机构各类典型法律纠纷,具备丰富的教育培训领域各类法律实务经验,能有效化解各类教育矛盾和高效维护委托人各类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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