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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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作延续,所签订培训服务协议无效应当退费
某某公司1作为教育培训机构,在办学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作延续,在缺乏资质的条件下与孙某签订合同、开展培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合同当属无效。鉴于某某公司1已经提供了课程服务,孙某要求退还全部培训费用,缺乏依据。考虑到某某公司1缺乏相应资质,服务水平、教学质量难以保证,本院酌定某某公司1退还孙某30%的培训费及相关费用即6,8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