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不端调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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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试行)(南字发〔2019〕69号)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二日,为加强学术道德建设,严明学术纪律,规范学术行为,维护学校学术声誉,促进我校学术研究活动的持续健康发展,南京大学印发南字发〔2019〕69号通知,要求各院系、各单位遵照执行《南京大学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试行)》。 -
复旦大学新闻传播学博士后流动站关于王某学术不端的处理情况通报(2025年2月25日)
根据复旦大学新闻学院官方网站刊发的消息,2025年2月25日,复旦大学新闻传播学博士后流动站发布情况通报,认定被举报人王某构成学术不端并作出退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