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欺凌裁判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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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欺凌引纠纷:未成年人侮辱同学被判侵权,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
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一起未成年人网络侵权案件。小学生小李因与同学小王发生矛盾,在班级群修改昵称签名嘲讽对方,并在社交平台发布贬损信息,导致小王遭受同学嘲笑和心理... -
学校未及时发现并制止校园暴力,视为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
本案中,学校未及时发现并制止发生在学校走廊的殴打行为,学校的安保措施存有漏洞,应当视为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对于受害方遭受的各项损失,学校需要承担与其过错相应... -
严厉打击学生欺凌行为,依法惩处欺凌者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马某、宋某、李某、王某、何某聚众在公共场所当众以暴力方法强制侮辱妇女,其行为构成强制侮辱罪。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态度、地位... -
利用社交账号实施敲诈勒索,巡回审判课堂提高防范意识,敲响网络安全警钟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对被害人实施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多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赵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自愿认罪认... -
未成年学生在校期间遭受人身损害 法院判定加害人承担三成学校七成
对在校学习的未成年学生,学校虽然没有监护职责,但有教育、管理和保护的义务。学校履行教育、管理、保护义务不当,以致未成年学生在校园内加害其他未成年学生的,除加害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