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纠纷裁判案例

-
“钞能力”入学失灵,需警惕“学托”陷阱
原告请托被告帮助其孩子入学指定学校,并支付30000元作为请托款项,原告的请托行为无疑扰乱了社会公平秩序,法院应当对其行为进行否定。但原告作为母亲,请托他人帮助其孩子入... -
请托入学有陷阱,无效委托误前途
高校招生必须要认真执行国家政策规定、坚持择优录取和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本案原告杨某之子未达公办本科分数线,但委托被告李某帮忙办理入学的委托内容违反了公序良俗原则... -
“买”名校入学资格,没办成需要退款吗?
近日,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违规办理入学引发的委托合同纠纷案。王某支付40万元委托陈某办理孩子入学,事未办成后陈某仅退还22万元。法院审理认为,双方签订的《合... -
花钱托“关系”入学没成,花出去的钱能要回吗?
父母爱子则为之计深远,让孩子接受更好的教育无可厚非,“初衷”虽好,但方式方法也要合法合规。通过“托关系”“走后门”途径入学,既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也违反了国家教育... -
“找关系”办理入学未成功,家长支出的打点费用能退回吗?
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是许多家长的期待。现实生活中,为了让孩子进入好学校就读,许多家长不惜重金,甚至动起了“找关系”的心思。然而,当“找关系”办理入学未果,给出去的费... -
对于学区划分是否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上诉人请求撤销的将公馆1866小区划入民顺小学单校划片范围的行为的书面载体是《龙华新区2016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大学区试点学校范围一览表》,该表是深龙华公共〔2016〕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