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暴力维权裁判案例 首页 > 专题 > 深圳校园暴力维权律师实务专题 > 校园暴力维权裁判案例 > 未成年学生在校期间遭受人身损害 法院判定加害人承担三成学校七成 对在校学习的未成年学生,学校虽然没有监护职责,但有教育、管理和保护的义务。学校履行教育、管理、保护义务不当,以致未成年学生在校园内加害其他未成年学生的,除加害人的... 建立校园欺凌防控制度,为何要赋予学校首要地位 29条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未成年学生在校期间遭受人身损害 法院判定加害人承担三成学校七成 对在校学习的未成年学生,学校虽然没有监护职责,但有教育、管理和保护的义务。学校履行教育、管理、保护义务不当,以致未成年学生在校园内加害其他未成年学生的,除加害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