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困难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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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去世六个月后才知晓错发了生活困难费 教育局作出追缴决定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执行人桂阳县教育局根据桂政办发〔2014〕34号文件作出桂教决字〔2018〕06号追缴决定,责令被执行人退回违规领取的生活困难补助费540元,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并已发生法律效力。法院裁定准予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人桂阳县教育局桂教决字〔2018〕06号追缴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