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
――本标签下共聚合24条信息――
标签导读:学校是由专职人员和专门机构承担的有目的、有系统、有组织、有计划的以影响受教育者的身心发展为直接目标并最终使受教育者的身心发展达到预定目的的社会活动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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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 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教政法〔2019〕11号)及答记者问
2019年6月25日,为完善学校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机制,形成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多元参与、部门协作的工作格局,为学校(含幼儿园)办学安全托底,解决学校后顾之忧,维护老师和学校应有的尊严,保护学生生命安全,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 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为此,教育部政策法规司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
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 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教政法〔2019〕11号)及答记者问
2019年6月25日,为完善学校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机制,形成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多元参与、部门协作的工作格局,为学校(含幼儿园)办学安全托底,解决学校后顾之忧,维护老师和学校应有的尊严,保护学生生命安全,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 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为此,教育部政策法规司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8年12月29日修正)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8年12月29日修正)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
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法发﹝2022﹞32号)
本意见自2022年11月15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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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学校采购校服“五选一”,广东普宁教育局被责令整改
省市场监管局向普宁市人民政府发出《行政建议书》,建议普宁市人民政府责令市教育局改正相关行为,督促该局妥善做好校服管理政策措施的“废改立”消除有关行政行为对企业、学校校服管理工作造成的影响,按规定严格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依法维护好企业和学生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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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部门对学校基本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不影响学校与承建单位的合同效力及履行
审计部门对建设资金的审计是国家对建设单位基本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不影响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的合同效力及履行。双方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工程款的支付方式,20%的工程款在审计之后再行给付,现时间条件尚未成就,故被告应给付原告其余80%的工程款。 -
对学校出资属于向社会捐赠 要求确认出资份额于法依据
民办学校系公益性组织,对该类学校的出资在本质上属于向社会的捐赠,民办学校对于已投入的资产享有独立法人财产权,且投入的财产终极归属于社会而非归属于出资人,故出资人对学校财产不具有财产权益,其要求确认出资份额的诉请没有法律上的财产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