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关于生命科学学院院长陈某等相关论文数据存疑的问题情况通报
编者按:
2026年5月30日,南开大学针对该校教师陈某相关论文数据存疑的问题,学校认定存在学术不端等行为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理。情况通报
针对我校教师陈某相关论文数据存疑的问题,学校第一时间成立由校内外专家组成的调查组,严肃认真开展深入核查,对涉及的学术问题进行评议,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受质疑论文“Targeted activation of ferroptosis in colorectal cancer via LGR4 targeting overcomes acquired drug resistance”,2024年4月在《Nature Cancer》期刊正式发表。论文第一作者郑某,为我校生命科学学院在站博士后。通讯作者陈某,为我校生命科学学院教授、院长。通讯作者胡某,为我校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教授。
调查组通过查验实验数据、访谈相关人员等,确认该论文被质疑的14张图表所涉实验数据处理由郑某完成。其中,11张图表的部分数据处理未进行准确量化,而是由估算完成;2张图片为数据重复使用;1张图片为数据粘贴错误;上述情况存在学术不端行为。陈某、胡某对实验数据和论文质量存在不同程度的失察失管,未尽到通讯作者对论文数据真实性的应尽责任。
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等有关规定,学校对相关人员处理如下:解除郑某与学校聘用关系。免去陈某生命科学学院院长职务,降低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取消其在岗位聘用、工资晋级、职务晋升、科研项目申报、评奖评优等资格24个月。对胡某予以诫勉处理。
学校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学术不端行为,将以此为鉴,全面加强师生科研诚信教育和警示教育,举一反三深化科研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和育人氛围。
南开大学
2026年5月30日

问疑解惑
———提出问题、得到解答————
问题1:学术不端行为怎么认定?
答:学术不端包括数据篡改、图片重复使用、伪造实验结果等情形,由调查组通过查验实验数据、访谈相关人员等方式认定。
问题2:科研失信会面临什么处分?
答: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可能面临解除聘用、降低岗位等级、取消评奖评优资格等处理。
问题3:诫勉处理属于什么性质的处分?
答:诫勉是对失职行为的一种组织处理,记录在案,影响年度考核及未来晋升,属于较轻于降级处分的问责方式。
问题4:通讯作者要承担什么责任?
答:通讯作者对论文数据真实性负有监管责任,未尽到应尽责任将面临免职、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
问题5:学术造假如何追究责任?
答:通过学术调查确认造假事实后,依据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给予相应处分,并记入科研诚信档案。
问题6:学术不端中“估算数据”算造假吗?
答:实验数据处理未进行客观准确量化而用估算代替,属于学术不端行为,与数据重复使用、错误粘贴等同被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