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伤人被要求当众道歉,家长索赔为何被驳回?
编者按:
学生扎伤同学后,老师要求二次当众道歉属正当教育惩戒,不构成侵权。法院认定责令赔礼道歉系合规惩戒方式,未超合理限度,家长索赔被驳回。教育惩戒核心是育人纠错,家校应理性配合。学生犯错后老师是否有权要求当众道歉?
看这里!
啊!你别扎我!
这太危险了!这次是扎到眼角,下次万一扎到眼睛了呢?老师,我希望小浩能向小辉当面道歉!
我没意见。
我会利用班会,让两个同学当面沟通和好。
对不起,我不该扎你。
你的道歉一点都不真诚。
对不起。
小浩,再认真跟小辉道一次歉,认识自己的错误。
老师让我当众反复道歉,我很难过。
当众反复道歉,会不会给孩子造成心理伤害?
小浩家长认为老师多次要求小浩道歉的行为,对小浩造成严重的心理及精神伤害,主张学校教育处理方式不当。随后,小浩家长将涉事老师及所在学校诉至法院,要求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老师的行为并未超出正当教育惩戒权规定的范畴,不构成对于小浩的侵权。故驳回了小浩家长的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首先,学生故意用曲别针扎伤同学,属于校园内违规违纪的不当行为,存在过错,理应接受学校的批评教育与惩戒整改。其次,依据教育相关法规,学校及教师依法享有对违纪学生实施教育、惩戒的法定权利,责令学生赔礼道歉属于针对轻微违纪行为的合规惩戒方式。
本案中,老师要求小浩同学二次道歉,主观目的并非刻意刁难、羞辱学生,而是为了让小浩同学深刻认识自身伤人行为的错误,端正认错态度,修复同学之间的破裂关系,化解校园矛盾。同时,老师的行为未超出轻微违纪惩戒的合理范畴,不存在体罚、变相体罚、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精神压迫、孤立学生等法律法规禁止的违规惩戒行为,未侵害学生的合法权益。综上,学校及老师的处置行为属于正当履职、合法行使教育惩戒权,不存在过错,不构成侵权,家长的赔偿诉求无法律依据,依法应予驳回。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九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第八条:教师在课堂教学、日常管理中,对违规违纪情节较为轻微的学生,可以当场实施以下教育惩戒:(一)点名批评;(二)责令赔礼道歉、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三)适当增加额外的教学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四)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五)课后教导;(六)学校校规校纪或者班规、班级公约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法官提示
对学生来说,在校期间应当遵守校规校纪,友爱同学、文明相处,杜绝打闹、伤人等危险违纪行为。犯错后需正视自身错误,主动端正态度认错改错,虚心接受老师的批评教育与合理惩戒,在纠错中培养责任意识和规则意识。对家长来说,应当理性看待学校的教育惩戒行为,充分理解、信任和配合学校的教育管理工作。教育惩戒的核心是育人纠错,而非刻意惩罚学生,轻微、合理的惩戒是规范学生行为、培育良好品德的重要方式,切勿过度解读、片面追责,家校同心才能助力学生健康成长。对学校来说,教育惩戒权的行使应当坚守合法、适度、育人的原则,严格区分正当惩戒与侵权行为。针对学生轻微违纪行为,可依法采取道歉、检讨等惩戒措施;严禁实施体罚、变相体罚、侮辱人格、精神打压等违规行为,规范教育惩戒边界,做到严慈相济、依规育(来源:北京三中院)
专家评析
————知法善用、保护权益————
维权攻略
————类案参考、行动指南————
(以下攻略仅针对特定的情形,若情况不同请咨询邓杰律师)
固定伤情证据
第一时间带孩子去医院检查,保留病历、诊断证明、费用票据,对伤口拍照并记录事发时间、地点和经过,这是后续处理的基础。
还原事情经过
分别向孩子、在场同学、老师了解事发细节,形成书面情况说明,明确谁先动手、使用什么工具、老师如何处理,避免各说各话。
先走校内途径
以书面或当面方式向班主任、校方反映诉求,要求学校依规调查处理,让违纪学生赔礼道歉,多数校园纠纷在这一步就能化解。
要求合理惩戒
明确表达希望学校对违纪学生采取批评教育、道歉检讨等措施,同时留意惩戒方式是否适度,出现体罚、侮辱等情况及时提出异议。
留存沟通记录
与学校、老师及对方家长的谈话尽量用文字、录音等方式留存,相关聊天记录、书面回复都不要删除,以备后续维权使用。
协商不成再起诉
若认为学校处理存在过错且协商无果,可咨询律师后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审查惩戒行为是否超出合理限度,据此判定责任。
理性看待惩戒
教育惩戒的目的是让孩子认错改错,家长应区分正当管教与侵权行为,过度解读、片面追责反而不利于孩子成长和家校关系修复。
问疑解惑
———提出问题、得到解答————
(以下问答仅针对特定的情形,若情况不同请咨询邓杰律师)
问题1:孩子扎伤同学后老师要求当众道歉算侵权吗?
答:不算侵权。学生故意用曲别针扎伤同学属于违纪行为,依据中小学教育惩戒相关规定,责令赔礼道歉是针对轻微违纪的合规惩戒方式,只要老师主观目的是教育纠错而非羞辱学生,就不构成侵权。
问题2:老师要求反复道歉会不会伤害孩子心理?
答:要看程度和目的。本案中老师让小浩二次道歉,是为了让其端正认错态度、修复同学关系,未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侮辱人格的行为,未超出轻微惩戒合理范畴,法院认定不存在精神压迫。
问题3:家长认为学校教育不当可以起诉索赔吗?
答:可以起诉,但能否获赔要看学校是否存在过错。教育惩戒权是学校法定权利,只要处分措施合法适度,家长仅以孩子难过、受委屈为由索赔,缺乏法律依据,法院不会支持。
问题4:当众道歉和人格侮辱的界限在哪里?
答:界限在于目的是育人还是羞辱。正当惩戒针对具体错误行为,方式适度、就事论事;侮辱人格则带有贬低、孤立、精神打压性质,或让学生承受明显超出必要的难堪,后者才构成侵权。
问题5:孩子在学校被同学扎伤家长该怎么处理?
答:应先带孩子就医并告知老师,由学校调查处理,要求对方同学赔礼道歉。若对处理结果不满,可与学校沟通协商,或通过教育行政部门反映,协商不成再考虑法律途径。
问题6:家长质疑学校惩戒过当应该收集哪些证据?
答:要保留孩子伤情照片、就医记录、与老师的沟通记录、事情经过的书面说明,以及孩子心理状态的相关材料,再对照惩戒措施是否适度,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评估学校有无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