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不端维权法律法规
-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医学科研诚信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函〔2026〕19号)
2026年1月1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国卫办科教函〔2026〕19号通知,要求参考《加强医学科研诚信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内容措施,结合本区域实际,持续推进科研诚信治理工... -
深圳大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深大党发〔2021〕84号)
2021年11月15日,中共深圳大学委员印发深大党发〔2021〕84号通知,要求遵照执行《深圳大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试行)》。 -
深圳大学学术道德专门委员会关于常见学术不端行为认定及处理的指导意见(一)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科研诚信建设,强化学术不端问题治理,协助案件调查组、学院学术道德分委员会就常见学术不端行为进行认定,严肃学术不端行为处理,深圳大学学术道德专门委员... -
负责任研究行为规范指引(2023)
负责任的科学研究是推动科技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是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必然要求。为引导科研人员和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医疗卫生机构、企业等(以下统称“科研单位... -
关于公开深圳大学学术不端案件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的通知(2024年3月12日 )
遭遇学术不端,举报要找准受理机构、备齐证据材料、盯紧初核时限。校学术道德专委会和学院分委员会均可受理,举报需有明确对象、具体事实和可查证线索,实名举报便于跟进反馈... -
哲学社会科学科研诚信建设实施办法(社科办字〔2019〕10号)
哲学社科领域科研失信须实名举报并提供证据线索,责任单位十五个工作日内初核是否受理,受理后一百八十日内完成调查,九类行为认定为失信,处理从约谈警示到终身追责不等,当... -
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实施细则(教科信〔2024〕3号)
高校学术不端由学校牵头调查,受理后一般六个月内完成,事实调查与学术评议并行,处理决定须书面送达并告知救济途径;被处理人或举报人不服可在三十日内申诉,对复核不服还可... -
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
《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经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通过,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 -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管理办法粤科规范字〔2024〕2号及()政策解读
2024年9月25日,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粤科规范字〔2024〕2号通知,要求遵照执行《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