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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种常见的教师维权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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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8-14 21:30:56   查看:

【以案释法】几种常见的教师维权案例解读……

  1.成绩不突出被扣奖金,教师不服该如何维权?

  某中学教师肖某任教时重视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和综合素质,某年,肖老师所带的班级中考成绩不突出,升学率也不高,于是学校据此做出决定,扣发肖老师全年奖金。肖老师对学校的处理决定表示很不服,应该怎么办?

  法官点评

  学校不能仅仅以升学率的高低来考核教师的业务水平,应当从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九条 对学校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三十日内,作出处理。

  2.家长打老师致轻伤,教师如何捍卫尊严?

  某小学教师李某因为班上学生陈某打架批评了他,让他在全班同学面前做了检查,后陈某的父亲找到李某并对其进行殴打,经诊断,李某身上多处软组织受损。

  法官点评

  经鉴定,李老师的伤情为轻伤,陈某父亲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李老师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陈某父亲承担医疗费、住院费等民事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五条 侮辱、殴打老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代课老师被辞退,没有补偿怎么办?

  郑某作为一名小学代课老师,该校每年9月份和代课教师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但在今年8月,突然被短信通知他与学校的合同到期,不再续约,且无任何补偿。

  法官点评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管理的通知》规定,教师(包括临时代课人员)的录用、聘任、辞退等必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被无故辞退,其可以向上级教育部门反映情况,也可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学校给予赔偿。

  郑某在连续签订两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跟学校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学校无故辞退郑老师,郑老师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若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可按郑老师在学校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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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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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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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杰律师,法律硕士,执业于北京市炜衡(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为14403201810022100。邓杰律师现(或曾)兼任深圳市人民政府听证员、深圳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法律类),曾担任深圳市某区政府部门公职律师、深圳市某区公办学校高级教师、建设工程定标专家、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员。在深圳教育、建筑工务、政府采购和纪检监察等政府系统工作多年,十分熟悉政府办事程序和学校教育管理工作,较为擅长处理学校、教师、学生,以及校外社会教育培训机构各类典型法律纠纷,具备丰富的教育培训领域各类法律实务经验,能有效化解各类教育矛盾和高效维护委托人各类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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